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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主要為廣告公司制定的廣告法規簡介廣告作為生產者與消費者的中介,具有輔佐企業開拓市場和引導消費的功能,廣告業的發展有助于經濟資源的合理配置。所以廣告的法制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是衡量國家市場經濟發育完善程度、科技進步水平、綜合國力和社會文化的重要標準。這促進了廣告的健康、有序、規范化發展。加快了中國廣告業與國際廣告業的接軌。 接下來進行主要法規簡要。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自1994年10月27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通過并執行。 2、《國務院廣告管理條例》。本條例自1987年12月1日起執行。 3、《中國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本法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顯示屏管理辦法》。本法自2004年6月30日起施行。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本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6、《國家工商管理局總局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本規定于1995年12月8日由國家工商管理局令第42號公布。 下一篇戶外廣告的功能 |